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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再回瓦埠(1 / 1)

寿郢城,南门。

天色刚一放亮,守城门的士卒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四人一组,在什长的叫骂声中,在一阵阵“吱呀呀”门轴转动的嘈杂声里,缓缓地打开了沉重的城门。

好像从地下钻出来的似的,三十多匹烈马,嘶鸣着,旋风般的刮了出去,守门的士卒根本没来得及看清马上骑士的模样,就只剩下城门外的官道上,马队卷起的漫天黄沙了。

几个士卒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士卒小声地嘀咕:“还没查勘关防呢。”

没想到,这句话却换来了什长迎头一阵痛骂:“勘你娘的脚啊,没见着人家军务紧急吗?更何况人家是出城,查什么查?想挨鞭子吗?”

李鹤的红色坐骑,像一团燃烧的烈火,一马当先,跑在马队的最前面。

这次行动,李鹤已经筹划了很久,一年多了,风雷营的训练虽然日趋正规,但是李鹤知道,总是窝在训练场上,是练不出精兵的,必须拉出来溜溜,让风雷营的小战士们,见见风浪。

为此,他专门给方圆舵主去信,表达了想带一批人去他那儿训练的想法。很快,方圆便回了信,尽管来,不拘多少人,不管住多长时间。

清楚地了解历史走向的李鹤,心里很明白,荆楚大地很快将成为秦楚大战的主战场,江淮之间多水网,不说成建制的水军了,即使是单兵,如果不习水战,就仿佛勇士缺少了利刃一般,战斗力方面就会打上很大的折扣。

他计划,分批将风雷营现在的一百五十人,派往瓦埠湖,每期一个月,训练的同时,继续物色有潜质的苗子。

李鹤和猴子精挑细选了三十人,作为第一批,由李鹤亲自带领,前往瓦埠镇。行前,李鹤规定,哪怕把马跑死,屁股磨烂,一天必须赶到。

此行,李鹤还有一项重要工作,他要亲自观察一下,猴子心目中最为钟爱的几个人,其表现到底是不是猴子吹嘘的那样。

在他心目中,最好的特战战士,不光是身体素质好,功夫好,更为重要的是,心里素质要明显超出常人。

中午,一行人就在路边的树林里按小队围坐,掏出事先准备的饼子,就着溪水,解决了午餐。

稍作休憩,马队继续赶路。

薄暮时分,马队来到瓦埠镇,从镇子的外口,悄然进了刚刚修建完成的天地舵总舵。

天地舵新的总舵,依然建在原址上,和以前的布局差不太多,唯一的变化就是将以前的木质楼房,替换成了砖石结构的平房,从外表上看起来,似乎少了一丝雅致,但却多了一份厚重。

还有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大院的围墙,一改以前的低矮,变得高大了很多,清一色用青砖包面,内填夯土,四角建有哨楼。

风雷营众人在门口下了马,李鹤暗暗观察,除了有七八个年龄稍许小点的,下马动作略显迟滞以外,大多数人,基本没什么异样,这让李鹤感到欣慰,足见这段时间马术的训练,还是卓有成效的。

李鹤注意到,二队的小队长,一个叫钟焕的年轻人,率先跳下马,当几个年龄较小的队员下马时,他都从背后轻轻地托一下,李鹤暗暗地点了点头。

立刻,便有天地舵的人过来,引着马队往偏院马厩而去,拴马喂料,一切自有人安排。

院子里,逐渐亮起了火烛,方圆坐在轮椅上,由芸娘推着,已经等候多时了。

李鹤过去,跟方圆见了礼,又向芸娘抱拳问好,芸娘脸色微红,敛衽屈膝还礼。

李鹤放眼望去,大院内的层层建筑,从前往后,渐次增高,薄暮之下,更加显出高大巍峨,气势恢弘。

李鹤由衷感叹:“叔父真乃大手趣÷阁啊,这次天地舵新建,较之以往,更添恢弘气势啊。”

方圆淡淡的口气说道:“帮内兄弟力主如此,我也没有办法。其实要依我,把传舍建的精致一些,让天地舵的客人们住的舒服便可。至于我,在芸娘母亲过世的地方,建茅棚三间,有个躺着睡觉的地方即可。”

“方圆历此劫难,难道还有什么看不明白?”

方圆微微一叹,接着说道:“人心如果险恶,筑墙再高,我看也未必有用,墙高一尺,心魔便能高过一丈,奈何?试问城墙再高再厚,君可见过这世上有攻不破的城池?所以啊,我跟兄弟们说,这院墙也就能防防君子,想防止小人暗算,不作数的。”

“这世上的事,最难揣摩的是人心,最难统领的也是人心。人心齐,山可移,人心散了,万丈高楼也能瞬间崩塌。贤侄,你现在就要面临这个问题了,你带风雷营,也一定要用心,只有你用心了,才能换得别人用心,乃至用命,切记!切记!”

李鹤抱拳躬身,连连称是。方圆的这些浸着血的感悟,字字珠玑。

后宅书房。

两张矮几面对面摆放着,矮几上,几只陶罐内,正腾腾地往外冒着热气,显然是才端上来不久。另外,还间杂摆着几只陶碗,碗里,是时令菜蔬和各式调味酱。

在书房内吃饭,是只属于家人的待遇。

芸娘拿起两只精致的陶碗,从一个陶罐内,给方圆和李鹤各盛了一碗鱼汤,分别放在两人面前。

“贤侄,饿坏了吧,先喝口鱼汤垫一下。我这个鱼汤,你在其他地方可是喝不着呢。我们把这种汤叫做双鱼汤,是用瓦埠湖的鲫鱼,加上瓦埠湖的湖水,小火慢炖,待得汤汁浓郁,再加入我们瓦埠湖的特产银鱼,熬制而成,双鱼一水,三样缺一不可,少了一样,就不是那个味道了。”

方圆“呵呵”笑着,催促着李鹤快喝。

李鹤端起碗,喝上一口,细细地品着,味道果然鲜美,名不虚传。

这个时代,虽然烹制方法简单,佐料单一,没有更多的调味品,但胜在食材纯净新鲜,食物反而平添了一种原生态的美。

看着李鹤大口喝完了碗里的鱼汤,芸娘抿嘴一笑,又拿起一只锃亮的小铜勺,从身旁一个硕大的圆肚陶壶里,舀了两碗酒,分别端给了两人。

李鹤一接过酒碗,一股的酒香迎面而来,他疑惑地看了看方圆,方圆笑着,没说话,只是抬了抬手。

李鹤贴着碗边,嘬了一口,抿了抿,咽下。

一股火辣,顺着嗓子往下,直入肺腑,少顷,一股热流从丹田升起,直贯全身的每一处毛孔。

“好酒!”

李鹤不由得大赞。

这确实是好酒,自来到这个时代,李鹤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能称之为酒的酒。

楚地产酒不假,但多产清酒,清酒虽然也是小米酿制,但因为缺少高温蒸馏,水分较重,所产清酒,在李鹤看来,清则清矣,但却寡淡至极,至多只能算是果酒一类。

“呵呵,贤侄果然懂酒,放在一般人,就只知道火辣一味了,哪里还分得出好坏来?”方圆笑着说道:“喝到此酒,就不能不提我的一位多年老友了,来来来,咱们边吃边聊。”

芸娘又给两人各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羊肉羹。

方圆喝了口肉羹,说道:“这位朋友,是我的一位忘年交,大我十余岁,东越人氏,姓吴名白,早年曾经官至越国水军舟帅。”

“我与吴帅结识,源于我的一次历险。那时我还年轻,舵主还是家父。有一次我带的船队,在湖口遭遇匪祸,眼看着形势岌岌可危,恰逢吴帅带着水军从这路过,吴帅并没有因为我是楚人,楚越两家曾有灭国之恨就置之不理,而是仗义出手,救下了我们。从这以后,一来二去,我俩就成了朋友。”

“吴帅一家,累代从军,到了他这,早年却是个文官,中年以后因为不耐朝中相互倾轧,便投身水师,积功而至舟帅,又因与上司龃龉,愤而离开,开始周游列国,寻求出路。但无奈命途多舛,总是不能如愿。“

“吴帅一生,虽然坎坷,但游遍列国,却让他较之一般常人,有着不一样的心胸和视野;文武兼济,又让他在看待诸侯各国的长短优劣方面,更比别人广博且深厚。吴帅于我,既是兄长,更是先生。”

“吴帅一生,未曾婚配,没有子女。前月,他来探望我,打算在我这盘桓几日,便返回东越家乡,靠着几个族侄,了却残生。因为你的来信,我便动了念头,留下他来,先帮着你训练风雷营。”

李鹤心内大喜,连连称谢。

“不过,贤侄,如果单单只是训练这些娃娃,那可就太委屈吴帅的大才了,带着这些娃娃练习水战的人,我天地舵比比皆是,我这么说,不过是个借口耳。”

方圆低低的声音说道:“贤侄,拜他为师!将此人留在你的身边,将来会有大用,相信我的眼光,这是位大才。”

李鹤一听,竟有这等好事,方圆的眼光,他是不会怀疑的,但既然是人才,备不齐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自己呢。

他急切地问道:“叔父,能者为师,这本没有什么。如此贤人,我既有缘遇到,焉能错过,只是举凡大才,总难免恃才傲物,吴帅能不能看得上我,犹未可知啊。”

“总不至于拿钱堆他吧?只要他开口。”一边说着,李鹤一边看着方圆,挠了挠头,说道:“这办法行不通,一定行不通。”

芸娘“噗嗤”一乐,方圆也“呵呵”笑着摆手“不可!不可!”

方圆神秘一笑,低声说道:“你别急,我有办法。这位吴帅,一生嗜酒如命,近几年,更是到了饭可以不吃,酒不能不喝的地步,一日无酒,便像要了老命一般,浑身无力,涕泪横流。”

方圆朝李鹤面前的酒碗努了努嘴:“这酒咋样?”

李鹤一下子便明白了,“嘿嘿”笑着说:“毫无疑问,这是好酒!”

“好酒?”方圆微微一晒,说道:“岂止是一个好字就能说清楚我这酒的妙处。我敢说除了我这儿,普天之下,再没有一个地方能寻到此等妙物,是也不是?吴大帅。”

李鹤未及反应,却听到门口一阵朗声大笑:“好你个方圆,如此好酒,不叫上我,你们翁婿躲在这里偷喝,难道这便是君子所为?难道这便是你的待客之道?如果不是我老吴终日浸淫酒缸,练就了一身闻香寻酒的本领,还真被你骗过去了,哈哈!”

声到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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