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好是好,就是太冷了,从火车进入到那绵延不绝的大山里面,这温度就骤降,幸好买到的是卧铺,有棉被可以抵御寒冷,就是现在下车后就有点受不住了。
坐了个黄包车直接奔向百货大楼。
对这南城唯一的百货大楼,罗大刚还是满怀期待的。
等到了大门口后,看到那装修别致的装饰时,忍不住称叹起来。
原本当时罗小花是想采用现代化的设计,但是,后来她觉得自己的家乡和自己国家的风土人情,她采用最淳朴又最能体现出民族文风的古风来装修。
在大楼的外面,还有儿童游乐区,不管在生命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中宝,给孩子提供个游玩的地方,也能增加人气。
罗小花弄的这个可是不收费的,随便孩子们玩。
除了滑滑梯木马,还有一个小沙滩,虽然南城这两天有点冷,但是,只要下午有那么一点点太阳,大家也会出来晒晒的。
“咦,还有金首饰卖呀?”
罗大刚才一踏入大门,就被左手边的金首饰给吸引了。
虽然这东西在国外见过,但是,按照他所了解到的,这金首饰才放开没几年,好些大城市都才开始,怎么他们这小地方就已经有了?
不过,再多的疑问,也只能放在心里,赶紧去买衣服才是正道。
随着开业有一段时间了,准备的东西也是比较齐全了。这里面都自己售卖,还没有其他的代理进来。应该也快了,之前和小孙女合作过的几个,都想来这边试试。
男同志买东西就是快,不到十分钟,罗大刚就买了一件棉服,脱下风衣,穿在身上,安真的是舒服多了,只是,他那引人注目的气势,也瞬间变了味。
自己买了,也想给家里人买一些,按照自己记忆中的型号,罗大刚给自己的爸妈一人买了一身衣服,路过羊绒店的时候,又买了一些。这一下子手里就有好几大袋子了。
看到竟然有卖皮夹克的,也忍不住走了进去,这衣服最近可流行了,搭配一条牛仔裤,这回头率可高了。
皮夹克毕竟不是这个季节的,销量并不是很好,罗小花最近也在思考怎么让它卖得更好。
“随便看,有喜欢的可以穿在身上试试。”
店员小丽上厕所去了,正在写计划的罗小花,赶紧出来迎接。
当她看向进来的男人时,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先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看着男人的年纪,猜想应该比自己大了不少,罗小花就用了个尊称。
“应该是没有吧,我这才从国外回来,你这皮夹克怎么卖?”
罗大刚指了指一件棕色的皮夹克。
虽然结了婚,但是没有孩子,再加上这几年赚了不少钱,罗大刚一点都不显老,穿上棕色的皮夹克,显得更年轻了。
罗小花越看越觉得熟悉,突然,脑子一转,这不就像爸爸年轻的时候嘛。
“您是四叔?”
当年罗大刚走的时候,罗小花都还没到罗家来,听到对方喊自己四叔,不由得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