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夕最终只是平淡的看了我一眼,很快还是选择了离开。八??一?w?ww.
坐在客厅的沙上,看着诺夕家中这熟悉的一切,多少还是有些伤感,但我的伤感并不是特指诺夕的离去,因为在很久之前,老徐的这套房子还没出租出去的时候,他也会偶尔的让我帮忙打扫家中的卫生,那时我还没有跟于叶分手,我俩分工明确的做着的各自的事情……
指尖的香烟还在燃烧,可我真的仅仅只是因为缅怀过去而难过吗?我重重呼吸了一口气,不愿再去多想,还是决定带着既然来了,就必须得为她把这一顿午饭做好的思想,虽然她今天中午已经不可能会回来陪我一起吃上这顿午餐。
重新系上围裙,我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在厨房忙碌,直到这顿简单的午餐做完,我把菜一一用端上餐桌,给自己拿来了饭碗却没有胃口吃得下一口,于是将烟蒂掐灭在烟灰缸中。
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前来杭州的目的,但此时的我根本来不及与她道歉;将自己口袋中那封已经写好的道歉信打开,我看着看着忽然间笑了,随手将这没有一丝内涵的道歉信握成一团丢进垃圾桶中之后,我起身解开围裙,并替她简单收拾了她还没来得及收拾的鞋架,便匆匆离开了这里。
我暂时不太想回丹阳,此时的我特别想去西湖边散散心,我想在这春风拂面的季节,一定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来到断桥边,感受着微风卷着湖面的湿气吹过脸庞,我习惯性的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香烟,然后在耀眼的阳光下看着已经提前穿上短裙短袖的姑娘们嬉闹着。
特别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坐在湖边抱着吉他的男人,他依旧穿着那件熟悉的白衬衫,弹唱着一名为“斑马,斑马!”的民谣歌曲。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斑马,斑马,你来自南方的红色啊……是否也是个动人的故事啊,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谁会和你睡到天亮,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啊,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一曲唱完,他眺望着湖面,忧心忡忡……
我起身来到他的身边坐下,随后从烟盒中取出了一支香烟递到王也的面前,道:“抽根烟!”
王也回头看着我,随即笑着摇了摇头,并从自己的身旁拿起十四块一盒的利群,给自己点上了一根,道:“抽习惯这个口味了!”
我点头没再多说什么,在我的眼中他一直就是个比较另类的人,但上次记得他说将要去大理一直等待着那个女子,如今却又忽然出现在杭州,挺让我好奇的,于是吸了两口香烟之后,问道:“怎么突然又回杭州了?”
“结婚!”王也平静的说道。
“结婚?”我震惊的看着他,以至于错愕了半天,才问道:“你已经等到那个让你等了一年多的女人了吗?”
王也摇了摇头,随即抬头把手比作了一个ok的手势看向天空,我却不懂他的此举行为。
又过了半天,王也掐灭了指尖的香烟,说道:“爱情,让人不惜颠沛流离,而现实,却总是那么的光怪6离,我挣脱了大半辈子,最终还是没有逃离现实的束缚,挺操蛋的!”
我一阵叹息,自己又何尝不是,哪有人能真正的逃脱现实的束缚,除非化作一片光影消失在这被下了诅咒的世界里。
我跟王也各自抽着自己喜欢的烟草,也带着各自的心思眺望着远方,黄昏离去,整个西湖圈也开始变得热闹起来,在王也得提议下,我俩找了一家大排档喝酒。
或许是因为求醉的心理强烈,我俩聊的很开,所以每人只喝了不到十瓶啤酒左右便已经开始浑身打飘了,那个熟悉的女人开着王也得那辆srx来到大排档,她没多说什么便扶着王也上了车。
随后来到我的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呀?家住哪里啊?”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有些昏沉,于是随口便说出了自己曾经所住的那个小区的地址。
躺在车厢的后排空间,我半眯着双眼,一路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小区门口,她打开车门扶我下车,而我也在此时终于看清了这个女人的面貌,正是我之前在乌镇时所遇上的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她拍了拍我的胳膊,问道:“喂,你还能不能动呀?你家到了!”
我站在昏黄的灯线下摇摇晃晃,随即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道:“你……走吧,我认识回家的路!”
她无语的看着我,顿了顿,她直接从我的口袋中掏出了道:“密码是多少?”
我下意识的从她手中抢回了手机,怒道:“谁让你动我手机的!”
“王八蛋,都一个德行!”女人看了我半天才怒视着骂道。
很快,我听到车厢内传来王也的声音,道:“孙天真,我已经给他朋友去短信了,你稍等一会儿看着他点儿!”
那个被王也叫做孙天真的女人愤怒的瞪了我一眼,却很是顺从的听取了王也的意见,我站的有些劳累了,便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一边抽着香烟一边幻想着王也所说的那个朋友到底是谁,尽管我深知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可我就不相信诺夕会来搭理我的死活,中午时她走的那么绝情,在现在我都还记忆犹新。
一直等到诺夕的身影出现在我模糊的视线中时,我欣喜而又矫情着,我开始不太愿意想见她,却又因为看到她而自内心的快乐。
这个叫孙天真的女人上前与诺夕交谈了几句,随后又不忘怒视着我,碎碎念道:“真是个奇葩!”
我本想还嘴,但她却已经打开驾驶舱车门驱车离开。
看着那辆srx的车影逐渐消失在夜幕下逐渐形成一个缩影,我才意识到自己或许真的活的很悲哀,连一个陌生的女人都对我如此的厌恶,而我却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仅仅只是我不让她动我的手机吗?还是说她本身不想见到王也,但在我的指引下,王也最终找到了她?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她似乎还有一个孩子,而孩子的爸爸正是王也,那么……之前王也所谓的结婚的对象,就是这个女人?
我没更深的细想下去,诺夕的身影出现在我身边,她蹲下身子挽住我的胳膊,皱起眉头看了我一眼,最终一言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