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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爷,村门口又来个长安首富。(求鲜花!!!)(1 / 1)

“一百贯?!!”

刚想掏银子的房玄龄惊呆了,连李二也是满脸懵逼,只感觉风中凌乱。

这里的钱财分铜钱,银钱,金钱,一千文铜钱等于一贯铜钱,亦等于一两银子。

一百贯钱等于一百两银子!

一两银子,够普通百姓省吃俭用半年,甚至一年了!

秦风这狮子大开口,直接就是一百两银子?

章口就来?

“这,这……”

房玄龄尴尬的看着李二,这么多银子,就算他也有些心痛啊。

你说要是干些实在事,他还能勉强接受,可仅仅是赔偿刚才程咬金搞的祸事而已。

这……

“秦公子,吾等自然不会不认赔,只是这这金额数目,是否有些稍多了呢?”

李二忍不住说了一句,秦风眉毛一挑。

“稍多了些么?”

“对,这毕竟是一百贯啊……”

“那九十九贯九百文,如何?”

秦风摸着下巴看向李二,后者嘴角猛地一抽。

这有区别吗?

“怎么?少一百文了还给不起?”

秦风脸色一沉收回了手,摇了摇头道:

“长安城首富连这点钱都给不起?呵呵,那你怎好意思说出,能给足够报酬这种话呢?”

说罢,秦风不屑的嗤笑一声,转身又欲离去。

言语中,充满着浓浓的不屑和讥讽,听得李二等人皆是尴尬不已。

又被嘲讽了?

谁让,刚才房玄龄要装叉,说是长安城首富呢……

李二脸上有些挂不住,不满的看着程咬金道:

“老程,这是你招惹的祸事,快给秦公子赔偿!”

“啊?”

程咬金一张脸顿时成了苦瓜色,咋咋呼呼道:

“老爷,我做家丁一月就领几百文钱,哪来的一百银子,管家手里有钱!”

说着,程咬金指向了房玄龄,后者气的差点跳脚。

“还不是你个愣货,我……”

“住口!老程你快给钱,听不懂吗?!”

李二不满的呵斥了一声。

这两个老愣货,每月都领不少银子,还食邑万户,门下又有很多资产,怎可能没钱?

程咬金委屈巴巴的从兜里掏出了一大袋银子,这可是锭银,一锭便是一两银子。

“诺,一百两银子,记得找回一百文钱给我。”

“好说。”

秦风接过来掂量掂量,递给了老棍儿道:

“将银子拿回去,然后去前边村屋烧些开水,准备点新鲜茶叶,招待贵客。”

“好咧。”

老棍儿提着银子便和村民们离开了,秦风做了个请手礼,笑眯眯道:

“三位请随我来,村里简陋,多多见谅。”

“客气,此地乃世外桃源,说简陋实属过谦了。”

李二再次浮现微笑,和秦风肩并肩走向了前方茅草屋。

“秦公子,某听闻山上那些农作物,都是由你教导村民种植,可对?”

“教导不敢说,无非就是寻来一些新的种子,从而种得。”

“哦?这些都是公子寻来的农作物种子?不知,从何处寻得?”

“漫山遍野,到处可得,古有神农尝百草,吾等后辈同样可以试变百类农作物。”

“毕竟,这天地间的奇物多不胜数,只要肯去尝试,总会有新颖之物出来。”

秦风淡然一笑,显得高深莫测,如此说自然是为了忽悠眼前这些富商。

“原来如此。”

李二脸上浮现恍然,这么说他倒是能理得通,但越是如此听来,越觉得眼前之人了得。

试遍各种农作物,这等心性,这等能耐,非常人所能。

旁人就算想学,也学不会啊。

想到这里,李二越发决定要和秦风友好相处,这是个奇才!

“秦公子祖辈,莫非也是如此尝试种植新农作物?”

“并非如此,我父亲是退伍老兵,这些都是某小时候闲来无事,贪玩而得,不足挂齿。”

秦风随口解释一番。

嘶……

李二猛地倒吸一口凉气。

这些,都是随手贪玩而得?

为什么朕感觉,你在装叉?

“退伍老兵?不知秦公子令尊可还健在,如何称呼?”

程咬金顿时来了兴致,说不定是老友的儿子,那事情就简单了啊。

李二也是竖起耳朵,秦风摇了摇头。

“家父家母皆已仙逝。”

“这……”

程咬金有些尴尬,赶紧抱歉道:

“公子节哀,是在下孟浪了。”

“无妨,来,坐下吃两口茶。”

说着,秦风已经带着几人来到了简陋的木屋,里边老棍儿正在烧水泡茶。

一股茶香味弥漫而出,李二和房玄龄等人顿时满脸惊奇,不断的抽动着鼻子。

“好香啊,秦公子,这,这是何物香味?”

“茶叶。”

“啊?茶,茶叶怎得有如此香味啊?”

李二顿时懵逼了。

大唐也有茶叶,但饮用之法并非是泡,而是煮茶。

他们会将茶叶碾磨成粉,然后放入水中煮至,甚至还会加些羊油,大蒜等等调味。

秦风曾经尝过一次,当场就吐了,从此便教导村民们泡茶。

“尝尝便是了。”

秦风率先在主位落座而下,伸手拿起茶壶在瓷碗里倒满了三杯茶,做了个请手礼。

“老程试试!”

程咬金这老愣货似乎已经忘记教训,捧起那碗茶水便大口喝了起来,下一秒顿时鬼叫起来。

“哎呦……好烫好烫……”

“哈哈哈……”

秦风见状不由得大笑,端起茶碗轻抿一口,道:

“茶要慢慢品尝才知其中味道,而不是像你这般如牛饮水,哪能体会其中真义?”

李二见状,也学着前者轻抿一口,旋即砸吧着嘴,回味无穷赞叹道:

“有理,如此吃法茶味确属绝佳。”

“苦中带些甘甜,如人生之苦,偶尔又带些甜味,称之为琼浆仙露也不为过。”

“稍加改变吃法便有如此差别,秦公子,果然大才!”

这回李二是真佩服。

茶他每天都吃着,可今日在秦风这里见识到得泡茶,确实让他大开眼界。

“哈哈哈……”

秦风朗声大笑,旋即看向几人道:

“适才,尔等可是说要来买红薯?”

“对对对。”

说回正事,李二打起十二分精神,看着秦风一本正经道:

“秦公子,某这次过来不仅想买红薯,还想买那山上其他的农作,并想求教这种植之……”

话未说完,门口跑来一个村民,看着秦风道:

“少爷,村门口有人来了说要见你。”

“嗯?”

秦风眉毛挑了挑,问道:

“可知来者何人,所为何事?”

“他自称是长安城的首富,说要来把红薯都买下。”

长安城的首富?

顿时间,秦风愣住了,房玄龄脸孔懵逼,李二更是一张脸都扭曲起来。

有人,胆敢和朕抢生意?!

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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