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女朋友的裴珏折道而回,面对的依旧是那些服务意识格外强烈的服务员,老远见他就迎过来:
“先生是忘了什么东西吗?我这边马上帮你找。”
“没有。”裴珏快步走进了店里,环视一圈一无所获过后才问了,“阮榆秋呢?”
大概是他这副模样太像来找茬的了,几个服务员如临大敌,为首的那个大姐也紧张起来,吩咐旁边的人:
“快去把人找过来!”
然后转回头安抚客人:
“请问先生是对刚才的服务有什么不满意吗?我们一定尽力帮您解决问题,先别生气,坐下来喝杯茶。”
又马上有另一个人把茶水送到了裴珏面前,鉴于害怕他在店门口闹事影响不好,开始把人往僻静处引:
“先生你先到旁边坐着等一下,人马上就来了。”
好在裴珏还真没要跟这店过不去的想法,倒是走过去了,耐心等待阮榆秋自己送上门儿来。
没两分钟,刚才找人的那个服务员就回来了,脸色有些难看,冲着领头的那个大姐耳语了一句:
“人跑了。”
跑了?大姐瞪大了眼,一脸的不可置信,但也没傻到直接问出来,而是冲他小声说了一句:
“跑哪儿去了?给她打电话叫回来。”
他们自认为做得隐蔽了,可也逃不过裴珏的眼睛,他有些不耐烦了起来:
“阮榆秋人呢?”
“额……”大姐还没问清楚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好捅了捅旁边的人,“她人呢?”
“她……”看起来还有些青涩的那个男孩儿现在是被赶鸭子上架了。
他一脸的苦涩,吞吞吐吐的开了口:
“阮榆秋她半个小时前……辞职了,连工资都没要,这会儿东西都收拾完了,已经……走了。”
“啪!”
那个不堪一击的纸杯被裴珏一把捏扁在了手心里,茶水流了他一手,好在夏天准备的都是凉茶,不至于烫伤。
“快去拿毛巾来!”大姐差点儿没吓得跳起来,把那个男孩儿一嗓子吼了出去。
好啊,阮榆秋你可真行。
裴珏恨得牙都痒痒起来,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自己可是知道她家住在哪儿的。
他站起来,大步往外走,服务员们最后只来得及在门口追上递了张热毛巾过去。
阮榆秋正在院子里给一颗新买的仙人球浇水,记得上次照料它都是半个月之前了,这看起来还是精神奕奕半点不见蔫巴的样子,想来自能活得久一点。
看着那荒芜的一点绿,她不由出神回想到了几日前,那天,米渔给自己发来那家店的地址,并附文:
【过几天裴珏要带着女朋友去那边吃饭,三天之内自己想办法混进去。】
阮榆秋当时看见之后便皱起了眉,直接拔了电话过去发问:
“我现在还不适合跟季萦直接碰面,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那会儿的她还以为自己做的是为了阔少们争风吃醋抢女人,在其中帮着米渔从中作梗的活儿。
可米渔这边也是听了季萦的安排,回她道:
“你别操心这个,到时候季萦会配合你的。”
他也没打算瞒着她,怕要是互相的情报不对等,反而会弄巧成拙,这边真跟季萦对上了。
“季萦配合我?”阮榆秋闻言愣住了,甚至都反问了出来。
可多的米渔也懒得解释,随口搪塞:
“多的你别管,这事你别让张三儿知道了就行,你只要告诉我三天之内能不能行?”
阮榆秋皱皱眉,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
“可以。”
“那就好。”米渔得到了答案也就放下了心,不欲再多聊,“挂了。”
挂断电话的他给季萦回了消息:
【人我这边已经安排好了,你到时候过去就行。】
想了想,他又发过去了一句:
【阮榆秋那边已经知道了,不过你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让她跟你们碰上啊?这边暗中发展不好吗?】
收到消息的季萦看着这条消息没有回复,直接删掉了对话框,轻轻眯起眼睛自言自语的笑了:
“不难过怎么会有人心疼呢?”
阮榆秋回想起之前两人再火锅店的时刻,这中间她细细观察了,季萦看裴珏的眼神,分明是没有丝毫情意。
甚至于还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朝自己轻轻眨眼挥了挥手,没有半分介意的样子。
再想着那天的通话内容,阮榆秋有些恍惚,更多的却是疑惑,细细思索了起来:
如果要争抢的是季萦本人,自己做的是设计她男朋友的事,怎么还会有当事人配合自己这一出?
一定有什么隐情,季萦全然知道自己的存在,也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那么唯一不知情的裴珏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了……
刚想到其中关节,洒水壶里的水因为自己的走神已经漫了出来,直接流到了站在台阶下自己因为穿着拖鞋光裸的脚面上。
阮榆秋醒过神来,急忙把洒水壶挪开了,将花盆翻转过来倒了倒、这没干死可别因为水太多泡烂了根。
把花盆挪到了向阳处,她心底升起一点不放心来,裴珏肯定是会找上门的,掐死自己是不至于,可皮肉受苦肯定是免不了。
阮榆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现在还能感受到在隐隐作痛,特别是吞咽的时候就像咽刀子一样。
她惯会给自己在苦难中创造最良好的条件,想了想,还是掏出了手机。
“喂。”阮榆秋拿着一截枯树枝捅了捅那花盆里湿烂的泥土,“王怀信,你现在在哪儿呢?”
“嘭!!!”
刚挂断电话,耳边就传来一声巨响。
阮榆秋把手机揣回兜里抬起了头,那位受害者怒气冲冲的脸就映入了眼帘。
一路上,裴珏的车开得风驰电掣,几乎都没怎么停就抵达了阮榆秋所在的胡同外,他摔门下车,快步往里面走。
也亏得这胡同太窄车进不去,不然他非得一脚油门撞阮榆秋家里去。
可这并不代表裴珏就不撒气了,一直走到胡同最里边儿,他找到那扇最破的院门,踢腿就踹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