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不得好死
先祖李未名的第二句话,直接就让李凡尘面色大变。
“先祖,晚辈能做什么?”
李凡尘心情沉重。
作为李家后人,他自小便是听着先祖李未央的故事长大,李未央在李家人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永远停留在了平檀屠城之日,持剑御风而来的绝世剑修。
如此风流人物,为传奇而生,为大义而死,却也有年老力衰的一天。
“孩子,千叶安已经重创,此刻不知潜入平檀城哪个角落……”
“我老了,已无力征战。”
“千叶安总有回来的一天,届时,我李家再无修士能护佑平檀百姓。”
老人说话很慢,李凡尘跪在玉榻前静静听着,并未有丝毫的不耐烦。他面色恭敬,将这个行将就木的老人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刻在心底。
什么叫风流人物?
什么是绝世剑修?
不是一杆长剑挑破长天,天资绝艳诛妖斩魔,在众生绝望哀嚎之际高歌而来,浩然而死,然后,留下一个不老的传说。
而是一个老人。
是一个重伤垂死的老人,把自己关在这永不见天日的密室之中,凭着一张玉榻的生命气息苟延残喘,只为能多活几日。
每多活一日,天上的那把剑,便能多悬一天。
剑悬着,平檀城的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
“我的剑落下了,可没有杀死他。”
“因为平檀百姓,已经很久没有再祭剑了。”
衰老和重伤,掏空了这个曾经无比强大的修士。
老人自己已经没有多少力量,他活着,不过是充当一个媒介,将平檀百姓的信仰,转化为剑的功德,为高天之上的未央剑送去力量。
三百年前屠城日,李未央慷慨赴死,阻止了平檀城的一场浩劫,平檀百姓为李未央立下宗庙,以供后人祭拜。
“我从平檀城无数百姓的信仰之中,寻到了一种类似灵力的力量。……它与你自身无关,却又能为你所用。我道不清它的究竟,但只知,满城祭拜之时,它无比强盛。”
“那时的未央剑悬在高天,便是宗师来了,我都有把握一战。”
李凡尘感到有些辛酸。
他能听懂先祖传达的意思:三百年前,先祖于水深火热之中拯救全城百姓,满城皆感先祖救命之恩,时时记挂心头。而今,先祖隐于秘阁,用高天之上的未央剑暗自守护一方太平……太平久了,自然便没多少人记得当年的李未名了。
“七天。”
“我最多还有七天时间。”
“七天之内,必须把千叶安……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
李凡尘咬着牙,一直等到先祖说完,声音嘶哑道:“求先祖……好死!”
老人一愣,李凡尘却是扬起头来,一脸倔强道:
“千叶安受了先祖一剑,族长一枪,又有李家长老将其重创,这魔头用了禁术百川归海,活不久了。”
“百年。”老人算得上是最熟悉百川归海的修士,他能计算出来,触发禁术之后,千叶安还能再苟延残喘百年之久。
“百年,千叶安必死!”李凡尘劝说道。
“百年,才会死。”老人轻声道。
……
密室内,长久的寂静。
李凡尘的意思很清楚,千叶安重伤之体,本就必死无疑,先祖何苦要在弥留之际,拖着残体去征战魔头?
李未名的意思也很清楚,百年时间,一个没有制衡的老魔,得把平檀百姓祸害成什么样?
“请先祖,好死!”李凡尘不甘,先祖三百年前,已经为平檀城断了自己无限未来,此后更是拖着朽木之躯,高天悬剑,暗中守护数百年。
落下的未央剑没能杀死千叶安,竟是因为先祖已经被城中百姓忘却。
何等的讽刺?
如今怎还能让先祖临终都不得好死!
李凡尘目光切切望着老人。
老人缓慢抬起手来,摇了摇手。
“为何啊?!”李凡尘叹息道。
“我年轻时,去过天凰城。”老人干枯的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色,“我大夏王朝的都城,天凰城。”
“那是一片净土,干净到,不管你是谁,修为如何,你都可以毫无顾虑地走在街上,不用担心会有恶徒或者仇人杀你。”
“在那里,人只有犯了法才会被杀死。”
李凡尘听着先祖讲述,原以为会是刀光剑影的大夏皇城,竟是宁静如斯。
他理解先祖的向往,须知,在平檀城,以他李家的身份,杀一个平民是不会被追责的。
“二十岁以前,我梦想长住在那等净土之中。”
“二十岁之后,我剑术初成,又梦想将平檀城建成那样的净土。”
李凡尘不解,问道:“敢问先祖,大夏皇城聚合四方天骄,更有西方百族来此走动,为何这等是非之地……”
老人笑了,指了指天空,道:“因为天凰城的高天上,也悬着剑。”
“一座诗仙阵,一座剑仙阵,一守一攻,天凰城内,哪里还有恶徒敢逞凶。”
“所以先祖也悬剑平檀城?”
“是。”老人伸手抚摸面前的未央剑,也不知道如今的瘦弱病体,还能不能握起曾经仗剑天下的伙伴。
“我想通了一个道理,平檀城没有剑仙阵,只有我这一杆铁剑。所以,但凡敢冒头的邪修,一定要彻底打压致死。”
“不然,有一个邪修杀人放火,就一定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连不堪受迫的正道修士,城中平民,也会选择做一个邪修,你打我,我打你,把好好地平檀城打得乌烟瘴气,把好好过日子的平民百姓,打得民不聊生。”
“所以啊,孩子——”老人似乎有了些精神,笑呵呵地说道:
“邪修,还是打死的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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