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鉞笑道,“这个变态还真是有趣,居然给小猫讲起故事来了?”
路飞笑道,“是的,我想他可能是太寂寞了吧?老婆跟别人走了,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好容易抓住一只猫,就跟猫聊天呗,不管猫能不能听懂,好歹也是个听众啊。”
魔鉞笑道,“这人还真是可怜啊,已经沦落到抓猫当听众的地步了吗?”
路飞笑道,“其实,他跟小猫说这些,主要还是为了炫耀。”
魔鉞惊道,“炫耀?这我倒是没听出来。”
路飞笑道,“你继续听我说下去,就明白了。猫灵咳咳两声,继续以那人的口吻说下去。我担心惊动那个贼,当然不敢开灯,当时,屋里很黑,我家卧室的窗户很小,一旦关了灯,几乎没啥光线,外屋倒是有个大窗户,可惜的是,今晚的月光并不明亮,我从光线很暗的里屋走到稍微亮堂点的外屋,眼睛一下子不能适应,以至于感觉眼前就是一片黑蒙蒙的,啥都看不清。不过,我的耳朵却清晰地听见那咔哒声还在继续,似乎比先前略微响了那么一点,我不禁感到愤怒,这个可恶的小偷,是不是以为我家没人,就开始肆无忌惮了,居然把声音越搞越响,他这是要翻天啊。我当时很气愤,甚至联想到,这个贼会不会就是偷老王家的那一个,如果是同一个,那老王一家可就开心了,该死的混蛋,总想着不劳而获,想在我家里捡便宜,没门儿。我可不是老王。我抓紧手中的木棍,把牙齿咬得咯咯响,这木棍有小臂粗细,棍子很结实,一棍下去,保管他脑袋开花。我担心打草惊蛇,几乎是一步步地往前挪,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我听得很清楚,那咔哒声是从窗台的方向传来的,我家的外屋算是客厅加厨房的结合体,面积并不大,也就十几个平方的样子,按理说,我只要站在里屋的门口,就能看见窗台上的一切动静,可是,我家客厅里摆着一个大沙发,那个沙发还是爷爷那辈传下来的,听我爷爷说,那时候,刚解放,很多东西都是按照苏联的样式打造的,比方说房子又高又大,家具也都是大号的。人家苏联人长得牛高马大的,块头大,住房子,得住房顶很高的大房子,家具也是,桌椅板凳沙发也全都比咱们国人的东西大一号。我家那个沙发就是苏联款的,非常宽大,人坐在沙发上,脚都沾不到地。记得小时候,我都是把那个沙发当床使的,家里房间少,离间是父母住,我就睡在外屋的沙发上,一直到我成年,都是睡在那个沙发上。这种沙发可真算得上老古董了,要是放在别人家,早就扔垃圾堆了。可是那沙发对于我来说,意义不同,那可是我睡十多年的床啊。现在父母全都去世了,爷爷也早就不在了。家里的家具,我几乎换了个遍,唯独没换那个沙发,因为我对这沙发有感情了。可是此刻,阻碍我视线的,偏偏就是这个沙发。高大的沙发靠背恰好把窗台挡得严严实实。然而此时,那讨厌的咔哒声还在继续,听见那肆无忌惮的声音,我忽然感觉无名火迅速上窜。我原本打算直接开门冲出去,可是我又担心直接冲出去,万一那贼着急,捅我一刀咋办啊?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时候,不比现在,那时候,多穷啊,人穷就会铤而走险,那些敢于登堂入室的家伙,大多不会空手出门,他们身上肯定带着刀子一类的防身利器,一旦被人发现,狗急跳墙的,保不齐会对人动手,我这样贸然跑出去,吃亏的肯定是我自己。再三思索,我感觉自己不能贸然开门出去,一下子跑出去,跟贼面对面的勇气,我还真是没有。不管在任何时代,贼都是穷凶极恶的,而且当时,贼在行窃的时候被发现,然后狗急跳墙伤人的事件屡次发生,媒体记者们不止一次地报道过见义勇为的路人被贼捅伤甚至捅死的可怕事件。当时,那些血淋林的事件,以及案发现场的可怕照片,一幕幕地在我脑海里闪现。这些可都是血的教训啊。我可不敢拿我的性命做赌注。此时,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外屋的光线,窗外的月光虽然不是很亮,可是屋里家具大概其的轮廓,我还是看得清的,再说,这里是我的家,我在这套房子里生活了好几十年,对这里的摆设,可以熟悉到闭着眼睛在屋里走个来回,都不用担心碰到任何家具的。我当时仔细琢磨了一下,既然不能直接开门出去,那就只有先想办法看清他的脸。这个混蛋,大半夜的,跑来偷东西,我至少应该知道他长什么模样,高矮胖瘦,脸圆脸方,我必须看清楚了。如果要看清楚,必须借助工具了。什么工具呢?手电筒。我已经想好了,等下,我要趁他不备的时候,忽然用手电筒照他的脸,只要能看清他的长相,他就指定跑不了了。即使他跑掉了,可是他的脸,我记住了,我可以把他的模样告诉警察,警察自然会请他去局子里喝茶的。主意打定,我立刻开始在外屋里找手电筒,我每次用完手电筒,都是习惯性地把它放在茶几的底层,因为现在电灯普及,几乎用不到手电筒,我好像有半年都没用过手电筒了。外屋没有开灯,茶几的底层黑糊糊的,啥都看不见,我伸手一摸,果然摸到了手电筒。我拿到手电筒之后,听见那咔哒声还在继续,心里暗骂,臭小子,你别狂,现在,就让大爷我看看你的模样,我叫你小子吃不了兜着走。我当时打定主意要看清那个贼的脸,也不想墨迹,立刻拿着手电筒走到窗边,话说那个贼似乎并没发现我已经走过去了,兀自还在发出咔哒咔哒的怪声。这个不知死活的混蛋,简直是胆大包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