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国帝都郊外,林逸飞在悠闲地走着。他来寻找过去的回忆,属于自己的秘密。林逸飞依稀还记得那个名字,那个他穷尽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名字,她叫玥瑶。
秀挺的身躯,凌厉的眼眸,冰霜般的神色,他竟是如此的孤独,如此的缅怀。一干挺拔的身躯,孤独地站在悬崖上,狂风瘢痧,吹起了他乌黑的头发,一干邪影倾载在地面上,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独当一面。
还记得,十二年前,他和她来过这个地方,那时的落花崖还没有现在那么荒芜,那么的苍凉。十二年前,这里偏布桃花,那是她最喜欢的花,她一生只带两个男人来过这里,一个是她的父亲,一个是林逸飞。
他和她都躺在绿葱葱的草原上,指着不远处的桃花树,看着桃花瓣轻飘飘地缓落飘逸。她依偎在他的怀里,感受着他的体温。
玥瑶说,“逸飞,我真的希望时间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因为那样,我们就可以永远都不分开了。”
“傻丫头,我们本来就可以永远都不分开啊。”
玥瑶挺起身来,双手按在林逸飞的双肩上,认真地看着他,“真的吗?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吗?”
林逸飞笑道,“当然啊,我不会放开你的手,相反我要紧紧地抓住,因为我是为玥瑶而活的。”
可他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牵着她的手,一辈子都不放开吗?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抛弃她?他有没有想过,自己一开始就是利用她的感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呢?还是他根本就是在欺骗,他最后想要得到的是她父亲手中的上古十大神器——炼妖壶。
十二年前,是林逸飞还拜在赤云子门下的时候,他拜师学艺,为赤云卖命。他就是在那儿认识了玥瑶,冥冥之中,早已经安排好一切。林逸飞与玥瑶的相遇,与玥瑶的相爱,真的是纯属偶然吗?还是他处心织虑好的一切。
时间如箭,转眼之间已然黄昏。此时此地的落花崖尽是荒凉、沧桑,这里已经配不起落花崖这个称号了。
然而,对于久别重逢,怀着悲哀的人来说,荒凉、沧桑正是相见的唯一好处。
如果不是因为林逸飞的身份、使命,让他重回到十二年前,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玥瑶罢!不选择跟她执手偕老,也不会选择那般致命地去伤害她啊。就算不可能,他也要让她忘记;就算不能原谅,他也要祝她幸福。
但他不能,这只是他忠属的帝国给他安排好的一切,他必须执行帝国赐予他的任务,因为他是诺克萨斯人,他的国家是诺克萨斯。
林逸飞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默,静静地走在黄昏照耀的悬崖上,板载在他脚印上的灰迹已经非常的淡,那些灰羁是在落花崖断壁上粘留的,如今却淡腻成不辨真假,说明他走了很长的路,而且走得很慢很慢,慢的几乎可以跟蚂蚁的速度相提并论。
阔别十二年,想不到这儿跟自己想象中差别竟然这么大。昔日的落花崖,已然成了荒山野岭,原本属于它的妙曼,神怡全都沦丧在岁月的长河中,一去不复回。再好的回风景也终将逝去,回忆再好,也终将敌不过岁月无声。
林逸飞与玥瑶有过美好回忆的地方很多,赤云山上所有的事物都可以牵起他回忆的火线,赤云山下的溪水、树林、山谷,都是他们曾以为最浪漫的地方。可仅仅只有一处地方是林逸飞不想,也不敢再次回首的,那就是赤云殿,他梦魇般存在的地方。因为曾经在那里发生的事,足以让林逸飞的旧伤重蹈覆辙,让他的心,魂飞魄散。自他身体痊愈之后,他再也不敢回想到在赤云殿上所发生的一切,包括手足之情,师情,爱情。
迷茫之中,林逸飞走到了一整天都有灯光明亮的城隍庙旁边,他依稀还记得,他曾经和玥瑶也来过这个地方,但只是仅有的一次。玥瑶对他说,“逸飞,其实我并不喜欢寺庙,不喜欢仙庵。”
他说为什么。
玥瑶说,“因为做了里面的尼姑就一辈子也不能和心爱的人相亲相爱,携手到老了啊。”
林逸飞眨了眨明亮的双眼,迈步离开。
正当他经过城隍庙正门的时候,他向里面深远地瞭望了一圈,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出现在他深邃的眼眸里。他看见了一副身躯与他相当,年纪更是与他相仿的男子。十二年再次回来,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故人竟然是赤云派大弟子,林逸飞曾经唯一的师兄——纪皓天。
林逸飞静静地树立在原地,秀眉皱缩,难以置信,纪皓天竟然会在此地。
天已黑,凉风吹散行人,城隍庙本来就少有人来,现在来拜庙求签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纪皓天手执三根冒着白烟的黄香,跪在地下,向佛像磕了一个尽瘁的响头,再抚起身来,口中喃喃细语,像是在求菩萨保佑。然后纪皓天又是磕了几个响头,足以看出他的诚恳。拜完之后,纪皓天挺起身来,向门外走去。刚抬起头向外看去,纪皓天立刻停止了脚步,顿然站在原地,不做声响。
他们又见面了,虽隔十二年渺渺岁月,但仿佛又是隔了一宵,那些隐藏在俩人心中的怒火、悲催、哀伤,全然展示在他们的眼眸中。
纪皓天缓缓地走向林逸飞走来,他的神色一直都没有改变,但又说不清是仇恨,还是失望。纪皓天还记得,十二年前,林逸飞意图杀害师傅夺取神器之前,自己就站在大殿堂前,俩人展开垂死决斗。
林逸飞修炼的是剑,纪皓天用的是刀。刀光剑影,剑痕刀印,刹时间刀光剑气弥漫在殿堂之内,是的里面原本华丽的摆设面目全非。他们绝大多数的招式都是赤云子所授的,俩人都是天赋极高的人,而且后天的勤奋丝毫无差,俩人打的难分难舍。林逸飞的赤龙剑剑身发出耀眼的金光,剑与剑气一样惊鸿,纪皓天所使的苍月之牙是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虽然尘封了好些岁月,可是刀锋依然没有逊色,刀芒劈空,势气可挡。
用剑的人,多半是冷静、睿智的人,御剑之术讲究的是心智,剑与人合二为一,用意念出御剑,剑才能快,才能准,才能狠。用刀则不然,好的刀不需要锋利的刀锋,钝刀也未尝不是一柄好刀。利用刀本身的重量,使刀人的力量,将刀原本厚钝的刀锋,狠狠的发出毁灭般的威力,刀不离手,离手的不是好刀。刀即是刀,剑即是剑,刀是重,剑是轻;刀钝剑利,刀韧剑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