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维汀笑笑,说:“还好,我得庆幸我没有在你们结婚当天才知道,不然那局面可就难收拾了。”
黎维漪看着自己这个剑眉星目、气质沉静的弟弟,到底还是有些愧疚。她是怎么也没想到他跟凌柒罂竟然还有那一层关系,一想到自己自作主张瞒着他差点跟凌非结婚,黎维漪就止不住地浑身发凉。
平安夜那天凌卫东找过她和凌非,问起请柬什么时候发出去,一直将这件事情往后拖延的两个人不得不给出了确切时间,说是请柬的样板已经选定好,圣诞之后就会发出去。
如果不是天伶出了意外,只怕这会儿她跟凌非的请柬已经发了出去了。那时候才是黎维汀口中所说的,局面难以收拾。
她愧疚地对黎维汀说:“对不起,这件事情我不是有意瞒你。”
黎维汀知道她此刻的心情,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没关系,我知道你也是为了叔叔的身体着想。”
见黎维汀确实没有责怪的意思,黎维漪觉得心里的负担减轻不少,然而还是皱着眉,满脸都是担忧:“刚刚听哥的意思,爸爸好像对你和凌柒罂的婚事不太赞同,维汀,如果爸爸最后还是不同意,你打算怎么办?”
黎维汀微微僵了一瞬,随后笑着说:“结婚的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叔叔同意?”
黎维漪不明所以,黎维汀说:“大姐你原来的计划是什么?”
黎维漪说:“什么计划?”
“跟凌非结婚,但我想你们离婚也是肯定的,那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离婚?”
“等爸做了手术,身体状况稳定下来……”黎维漪如实说着,忽然明白过来,盯着黎维汀微微勾起的嘴角,自己也笑起来,“看来我真是急糊涂了,爸爸唯一的筹码不过是那一纸手术同意书,如今手术都做了,你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
黎维汀不说话,只是淡淡地笑。
黎维漪想了想,又认真嘱咐道:“不过爸刚做完手术,你可不能再像大哥一样把他又气进手术室里。”
黎维汀的笑容敛下来。
如果他的猜想没有错的话,叔叔之所以执着于这次联姻,是为了弥补当年没有得到吴倩的遗憾。
遗憾堆积在心里藏久了,就跟那嵌进蚌里的沙粒一样,慢慢会变质,裹上岁月积攒的一层又一层怀念,那遗憾慢慢变成了一种执念。其实叔叔不是不能接受他这个侄子跟凌柒罂结婚,他只是还没有放下心中的那丝执念罢了。
“放心,我会好好和叔叔说的。”黎维汀淡淡地说。
***
凌柒罂气吼吼地从凌家老宅出来,带着一股子邪火给黎维汀打了个电话过去,一接通就朝对方吼道:“黎维汀你脑子有坑是不是?凌卫东那么无耻的条件你都答应,是不是他要一整个天正你也给他啊?”
黎维汀这边愣了一下,随即轻笑出声,对她的火爆脾气完全不理会,问道:“你都知道了?”
“知道你个鬼啊!我跟你说你要是以百分之三作为代价的话老娘我才不会嫁给你!我是货物吗,你打算用百分之三的股份把我买回去?”
黎维汀头疼地捏捏眉心,将手机拿远了些,凌柒罂的声音分贝太高,他的耳朵有些负荷过重了。
“我不是买你,我是买你的安宁。”黎维汀温声说,凌柒罂愣了一瞬,声音一下子静了下来。
“什么意思?”
“具体的我们见面再说,现在我这边还有些事情,晚点回去,嗯?”
“……”
吼了一通结果换来的是黎维汀几句轻飘飘的话,凌柒罂只觉得有一种拳头打在了棉花上的感觉,一时间更是懊恼。
他什么意思?买她的安宁?什么时候凌卫东已经把这种东西当做商品了?
凌柒罂一路想着这句话,人还没到机场就接到凌非的电话,对方问她是不是回北京了。
凌柒罂说说,凌非在那头沉默了许久才说:“柒罂,爸进医院了。”
凌柒罂彼时坐在去往机场的出租车上,闻言第一反应是惊了一下,随后是止不住地冷笑:“怎么,阎王终于看不下去了,要收了这个人了?”
凌非还是沉默,凌柒罂被那头传过来的寂静弄得浑身发寒,末了垂着头说:“我跟他说,如果他还肖想天正另外百分之三的股份的话,到最后他什么都得不到。我不会结这个婚,而你们也不会再帮他守着凌氏。凌非,我做错了吗?”
“你没有错,”凌非淡淡地说,“柒罂,你不用觉得内疚,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凌柒罂喉头一梗,半晌没有再说话。
回到滨海市,新年的第一天已经结束了。
凌柒罂一个人坐在小区附近的餐馆里看着电视上重播的跨年晚会,店内只有她一个客人,正兴致缺缺地来回翻搅着一盘炒得干巴巴的蛋炒饭。
餐馆老板一家围在电视机旁,磕着瓜子,不时说说笑笑,场面看起来既淳朴又温馨。凌柒罂看着看着,鼻子竟然泛起酸来。
真是好刺眼的场面啊。
不想再去看,凌柒罂低头扒拉着那混着青瓜和火腿粒的炒饭,忽然听到老板娘带着北方腔调的话音:“帅哥吃点儿什么?”
“不,我只是来找人。”
凌柒罂听到那声音,猛地抬起头来,见两米开外的地方,黎维渊正冲着她笑,手上拎着一个袋子,隐约能看到里面是一个保温盅。
几分钟后,凌柒罂坐上黎维渊的车,向张天伶的公寓驶过去。
黎维渊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形容,笑着叹气:“你跟维汀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比一个憔悴?”
凌柒罂也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差到了极点,这几天一直在滨海市和北京之间来回转悠,基本上没有好好休息过,脸色要是还能好看到哪里去那才真的有鬼了。
她扯扯嘴角,移开话题,问道:“天伶的情况好点了吗?”
“还在发烧,吃不下东西,我想着她一直喜欢公司附近那间老店的粥,就过去给她打包回来看看,兴许她能吃下一点。”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