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大早,两个女孩子就蹦蹦跳跳地朝山下跑去,暮春正是翠屏山最美的时节,草长莺飞,山花招摇,山涧中的小溪日夜不停地叮叮咚咚唱着歌,松鼠在林间跳跃,兔子在草丛里蹦跳、一群野鸡争相扑腾着翅膀想追上低飞的鸟儿。
她们路过落日坡时,见那片李子林挂满了红通通的果子,看起来新鲜可爱,任它们在树上自生自灭也实在可惜,但这是当年这山上清修门派翠屏派的私产,虽说元气暂停流通后,清修尽皆终止,翠屏派也解散了多年,但余威犹存,这山上的飞禽走兽们仍是不敢动他们的产业。
但桑睿夫妇本就是当年翠屏掌门灵宝上人请来的护山灵禽,保护门派产业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所以桑珂本着不浪费资源的想法,名正言顺地摘了一大篮,想着多少能换几个钱。
尺方城是个小城,一条主街贯通南北,街道不长街面也不宽,但左右商铺一间连一间,酒楼、茶肆、戏楼、成衣铺子、字画铺子、脂粉铺子、点心铺子……
应有尽有,不管铺面大小,一律挂着鎏金的大招牌,看起来百业兴旺。
桑珂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古代城池,只觉得无处不新鲜,眼睛完全不够用,连路边一个吹糖人的小摊儿都可以绊住她的脚步,正看得兴致勃勃时,突然听到旁边摆杂货摊子的摊主说道“这老虎帽才十文钱一顶,你买去当贺礼也太寒碜了,要不,再买双老虎鞋吧!”
“不用不用,周家今儿就图个高兴,人越多越热闹越好,哪会在乎什么礼不礼。只不过我这人比较讲究,不好意思空着手去,诶,老板,你拿根粗点的红丝线给我扎一下,看起来喜庆点。”
“得了吧,我这丝线就不管钱了?将就着吧,谁还认真看你的礼,咱乡下人家走人户都不好意思单送这个的。说起来这周老爷不愧为咱尺方城的首富,听说真要摆上一百桌呢,要不是要守摊儿,我也想去凑凑热闹。”
桑珂觉着有戏,凑上前去问道“大叔,这周家遇到什么喜事啊,要大操办吗?”
买老虎帽的中年男人,衣襟上缀着补丁,袖子也短了一截,十分穷酸的样子,看到有人突然冒出来,吓了一跳,再一看,居然是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脸色又缓和过来“这么大的新鲜事你不知道吗,周家老爷这二十年里一连娶了八房小妾,总共得了九个女儿,现终于生了个儿子,欢喜得不得了,今日是给小公子做百日,整整摆了一百桌酒席,这但凡有点沾亲带故的都要去庆贺呢。”
桑珂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七姨早就说了今天要带我去周家走人户的,我怎么就给忘了,想来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我得快点赶过去,大叔,去周家怎么走啊?”
“你这小姑娘,就知道贪玩,这么大的事儿也能忘,诺,往前三百米朝左边,拐进杨柳巷,走到巷尾再朝左拐,走个七八百米就是周家庄了。”
桑珂笑盈盈地道了谢,拉着火罗罗“走,先去蹭顿饭吃!”
“可人家好歹还给小孩儿买了顶帽子呢,咱们空着两只手,好吗?”
“哪有空手!贺礼在这儿呢。”桑珂晃晃手中的篮子“此乃修真圣地翠屏山上的特产冰脆李,吸天地之灵气,含日月之精华,食之可百病不侵、延年益寿,美容养颜、永葆青春……”
火罗罗捂着嘴笑“桑桑,你之前只爱读书不爱说话,怎么大病一场后,这么活泼了。”
桑珂忙端正了一下“这不想着能让你吃上肉,觉得欣慰嘛,走了走了。”
穷酸大叔指的路很清楚,两人远远地就看到了披红挂彩的周家庄,庄户大门敞亮,锣鼓喧天。沿途都是去贺喜的人,穿绫绸的、穿粗布的、着长衫的、披短褂的、捧着亮漆八宝盒子的、拎着寒酸小油纸包的……各色各样的都有,火罗罗欢喜道“我看这蹭饭的人不少,咱们必定不会被赶出来。”
桑珂倒有点担心“大家都来吃大户,这一百桌够不够啊!”
“反正少不了咱们就成。”
说话间已走到了大门前,虽说周老爷已经欢喜得晕了头,但门口迎客的管事还是精明着的,一看她俩荆钗布裙,挎着个不值钱的柳条篮子,明显是来吃白食的,连寒暄的话都省了,李子也懒得收,手一挥,旁边的婢女就把她们带到一张角落的桌子。
这桌坐的非贫即穷,桑珂一看,可不巧,刚才买老虎帽的穷酸大叔也在这桌,他毫不客气地抓了李子吃道“嗯,味道不错。”
桑珂想着马上就有肉吃,心里很激动,非常大方地招呼左右“来来来,鲜摘的果子,大家都吃吧,开胃!”
这一桌人蹭吃蹭喝的目的很明确,当下也不客气,你一个我一个地吃得很欢乐,尤其是火罗罗身旁那老态龙钟的老两口,弯腰驼背,头发花白,看起来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但拿起李子来,眼快手稳,一拿一个准,而且都选的是最大最红的,桑珂看了,顿时觉得悲哀,心想我这一世不会混得这么惨吧。
一百桌,座无虚席,侍女们举着大托盘行云流水般在其中穿梭,她们都穿着簇新的葱绿比甲和石榴裙,红绿相配,充满着泥土芬芳的喜庆。桑珂她们坐的虽然是角落,但菜品是一样都不少,周家办事很实在,桌上堆着整鸡整鸭、猪头全鱼、蒸肉炸丸子……都是些硬菜,火罗罗连连咽口水“怎么还不开饭啊!不是都坐满了吗?”
桑珂闻着菜香,肚子也是咕咕叫“是在等吉时吗,又不是接新娘子,要不要这么讲究。”
说话间,突然从大门口传来一阵囔囔声“老爷!老爷!我们接到贵人啦!”,只见一群乌衣小厮簇拥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他们一进门,满园的喧闹声瞬间静止了下来,那少年头戴文士巾,身着一袭半新不旧的长衫,背负一个不大不小的行囊,是寻常游方士子的打扮,走近一看,却见他五官峻刻,鬓发如裁,两眼澄明可跨忘川,虽是布衣书生,却不显文弱无力,从头到脚偏透着一股欲盖弥彰的震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