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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只因近黄昏(1 / 1)

不过,路川哪敢让宁惜凡察觉,故作轻松地笑道:“说吧,为夫洗耳恭听呢。”

“你给我说句心里话,是不是也重男轻女?如果这个宝宝是个女孩儿,你是不是会和你妈一样感到失望感到不甘心啊?是不是还想我再生?”

“怎么会呢?那是老人家的封建思想,是糟粕,咱早就改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老人年纪大了,固执起来,咱也不好强求,就随她吧。只要你别在意就行,关键是我嘛!你看啊,现在谁还非要求生个男孩啊?没听人都说,现在房子在蹭蹭地涨,房价多贵,城里人都眼巴巴地盼着生个女儿呢,说什么……哦,儿子是建设银行,女儿是招商银行。咱要是有两个女儿啊,那还不得美死啊!两个女婿天天在你跟前,鞍前马后地任你使唤凭你差遣,你要有多威风就有多威风!”

路川带着一脸真诚,得意地说着。

“嗯,这还差不多!”宁惜凡开心地绽放出如花般的笑容。

路川看进眼里,心里头可没少嘀咕:能真的告诉你心里话,才怪哩!有了女儿,再来个儿子,儿女双全,凑成一个“好”字,岂不是更妙?

当然了,这事得看天意,如果真是女儿,那也一点不亏。到时候最占便宜的还是他,左右胳膊上各挎一个上辈子的小情人,欣赏她们各种撒娇卖萌。她们会搀着他散步,而且在他身后还会跟个死心塌地的老婆子,想想也挺拉风的。

到那个时候,他可以回过头使劲儿催催那个老东西:“喂,老婆子啊,你能不能快点啊?”

哈哈,不用想也知道,她准得恨恨地说:“这女儿怎么都和爸爸亲,这世上还有天理吗?我这当妈的算是白生白养了,怎么都不管老妈,只管老爸啊?”

这么一想,路川竟忍不住笑出声来。

“在想什么呢?自己偷着乐!”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路川可不敢实话实说,那不是明摆着讨打吗?

这时,宁惜凡的手机铃声响了,正是鬼迷心窍中那句:“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前世的因缘也好……”

哎,不对啊,怎么听着声音不是李宗盛唱的,好像是他的?天啦!他不就在KTV唱过那一次吗?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路川在一旁一脸尴尬的表情,要知道他当时是鼓了多大的勇气才能唱出口呀!而且一向五音不全的他,居然那次能做到不跑调,简直是太神奇了!

不过再细想,他能做到恐怕是因为当时只有一个愿望:一定要唱给她听。

因为在许多年前,有一个叫“繁花落尽”的姑娘,曾经在一场大学迎新晚会后告诉过一个叫“溪边红豆”的网友说:“我今天晚上表演了一首女声版的鬼迷心窍,还被一个男生叫住夸奖了,心里有点得意。不过,如果能换做是一个男生,对着自己最喜欢的女生唱出这一首歌的话,那场景就浪漫了。啊,光想想就觉得很美!”

繁花落尽哪里会知道,那天晚上,溪边红豆就在舞台的下面,很痴迷地听着她唱完那首歌。

而且,他还牢牢地记住了网上的谈话,一直在找寻机会想要完成姑娘的愿望。

“……哦,那太好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呢。嗯……嗯……我会尽快找个时间过来和你见个面。好,好,一言为定!”

宁惜凡挂了手机,春风满面,两眼放光,望着路川。

“哟,有什么事啊?看把你给美的!”其实,路川的心里比她还美。

在他眼中,她的笑容,抵过世间一切美景。

“哈哈,好吧,我也懒得和你卖关子了。我写了一部小说,刚刚编辑来电话告诉我,说领导已经批示,可以出版了!而且啊,编辑还很怕我投到别家,非要我尽快过去签订出版合同呢!”

“呵呵,是吗?你写了书?还要出版了?”

“对啊,怎么着?看不起人啊?”

“哈哈,不,不!我是太佩服自己了,怎么娶了这么一个能干的老婆啊!哈哈……”路川说着便伸出一只手臂,想要拥宁惜凡入怀。

“去去,别伤着孩子!”宁惜凡笑着躲避。

“哈哈,那我可以先睹为快吗?今天晚上回家,我加个班儿,看看你写的故事,书名叫什么?写的什么内容啊?”

“哼,你先等着吧,等着看我铅字版的!”

路川撅了撅嘴:“啊,这么不讲义气?你过去的那些武侠、黑道小说都白看了吗?怎么也没学学人家?”

宁惜凡咯咯地笑起来,“你倒学得好!成天躲在暗处监视我,国家要是发现了还有你这么个人才,准得抓你去安全部!”

路川忍不住大笑。

就在这时,宁惜凡的手机又响了。

“喂,蕾雅啊,我现在湖边散步呢,对,还有路川……”宁惜凡“嗯”“啊”的点着头,脸上的表情由惊讶转变成微笑再到露齿开怀地大笑。

那张散发着灿烂笑容的脸庞,映着落山的夕阳里,是那么让人惊艳。

路川刚把手放进兜里,想摸出手机为宁惜凡拍张照片,却被她扑过来紧紧搂住,“告诉你一个特大好消息!”

“什么啊,把你激动成这样?”

“激动,我当然激动,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你知道蕾雅刚刚在电话里告诉我什么吗?”

“她说什么了?”

“她说让我把特大红包备好,年底前她就要把婚事给办了!”

“什么?她要结婚了?”路川觉得自己此时如果嘴里包了饭或者水,一定会被他给喷出来:“你说真的?这也太突然了,真稀罕啊,怎么从没听你提过啊?”

“我不是也刚刚才知道吗?这家伙,保密工作做得够好!连我都被她蒙住了,还想着四处张罗帮她留意有没有合适的人呢。”

“哈哈,你瞎操的什么心啊?凭她的魅力指数,想要嫁个人还不是soeasy。可我就纳闷了,她那样坚定的独身主义者,究竟是何方妖孽出来替天行道,把她给收入囊中了呀?我可真得替普天之下的男同胞们好好地感谢一下他呀!”

“哈哈,你这都用的什么词儿啊?蕾雅说了,是拜我们所赐。她说,是我们让她又相信爱情了。而且,还让她看到婚姻的力量了。”

“呵呵,是吗?”

“嗯,我看差不多。她说婚姻似乎比爱情更有意思,不然怎么能吸引这世间的男男女女像飞蛾扑火一般地涌过去,还围着它,纠缠一生啊?爱情是泡沫,是花火,可这婚姻好像是**,让人昏昏沉沉、不知不觉的,一边爱着恨着一边打着闹着,也就相伴着走到生命的尽头啦,好像没她以前想的那么无聊。”

“呵呵,真不愧是学过新闻学的,这说出来的话……啧啧啧……”

“怎样啊?说呀!”宁惜凡打断路川,张开十个手指,摆出一副“九阴白骨爪”的招式。

“哎呀,路夫人,别吓我,您这是想吃人肉吗?我给你吃,给你吃!”路川说着便把左边胳膊伸到宁惜凡的嘴边。

“去你的!你以为自己是唐僧啊?”

“唐僧?哈哈,饶了我吧,姐姐,我还没看够你这美色呢。”

“哈哈,少贫嘴!对了,刚才蕾雅还跟我卖关子呢,什么情况也不说。不过,说改天要请咱们两个吃饭,到时候就能见到他本尊了!”

“好啊,我可得把眼睛擦亮点,好好看看那个妖孽。”

“你呀,到时候可得把嘴巴管严了,千万别乱说话!”

“遵命,老婆大人!”路川幸福地比了一个敬礼动作,然后继续挽着惜凡的胳膊往前走。

夕阳的柔光洒满铺着大小小小不同形状石子的路面,不仅路旁的花儿草儿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就连那两个人儿的背影也是闪闪发亮,金光耀眼得呢。

那个叫李商隐的诗人发的是什么感慨啊?

明明就该是“夕阳无限好,只因近黄昏”,好不好?

仅一字之差,意境可就谬之千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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