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胡定暄约见了久未见面的林景言。
那个男人还是一副翩翩公子的派头,贵气范儿十足,英俊洒脱。只是眼神中偶尔会流露出一丝邪性,才会叫你看透他的本质,然不仔细观察的话根本就注意不到。
他的桃花眼如果向上挑的话,就会显得很魅惑迷人,韵味十足,显然他十分知道自己的优势所在,并且加以利用。
胡定暄最是正经不过的人,就有那么一瞬间,他突然觉得林景言的样子好像特别的好看,比他认识的很多女子都漂亮,可他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他面貌长相,明明是个男子,却这般、这般勾人,好像能让人面红耳斥一样,胡定暄突然就觉的很不好意思,不敢再去看对方的眼睛。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心跳略微跳快了两拍,自然也不会发现他两边的耳朵已经悄悄红了。
林景言玩味地笑了一下,没有戳穿。他率先开口问道:“暄暄今日来找我,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胡定暄努力板着一张脸,尽量严肃地回答:“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来告诉你一声,那件事卿卿已经知道了,你还是小心一点,最好不要让赵乾知道,给卿卿惹麻烦。”
“还有一件事,”胡定暄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上次你帮了我的忙,我说过要答应你一件事情的,你现在想好了吗?”
胡定暄不喜欢欠人情,人情债不好还,况且心里总是搁着一件事有疙瘩,还不如早点解决为好。
林景言听了他的话却低着嗓音痴痴笑了起来,胡定暄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他却笑得更厉害了。
“赵乾的事情你大可不必担心,他不会查到我头上,更不会连累胡定卿的,你放心。”好半天之后,林景言才清了清嗓子说道。
他的皮肤很白,但却不是那种白里透红健康的颜色,而是一种苍白,透着冰冷的感觉,他这一笑反而打破了那种无意间种透出的疏离之感。
惹得胡定暄又晃了一次神。
“我倒是真的有一件事要你帮忙,就是不知道你肯不肯帮这个忙了,”林景言笑着说。
胡定暄泯着嘴唇,略微停顿后就就点头答应:“你说,只要我能做得到的,都可以。”
林景言也不再开玩笑,他神色难得地严肃,走过去围绕着胡定暄转了一圈,半晌后才语气略为软和地安慰道:“没你想那么复杂,我只要――你的一点血而已。”
要我的血干什么?胡定暄不解,怀疑是不是自己理错了,于是他不确定地反问:“要我的血?”
“嗯,一点就好,你不必害怕。”
确认自己没有听岔儿,胡定暄这才点点头,也没有问他为什么要自己的血,只小声问了一句:“你身上有刀么?”
“嗯,”林景言点点头,走过去递给他一把匕首,问道:“我帮你还是你自己来?”
胡定暄没有废话,直接迅速拿起刀割向自己的手腕,一阵刺痛传了过来,红色的血液就流了出来,他对着瓶口接住,大概放了半截儿大拇指深,林景言就出言阻止道:“够了,不用再放了!”说完马上那起准备我的干净纱布给他包扎伤口。
胡定卿一声也没有吭,林景言嗡声嗡气地问了声:“痛吗?头晕不晕?”
胡定卿摇摇头,一点血而已,他还没有那么虚弱,又不是女孩子。
“这几天伤口不要浸水,知道吗?”林景言似乎心里非常内疚,要一个还未满十八的青年去伤害自己,他确实有点于心不忍。
如果说胡定暄不是那么平淡自然地答应他,甚至连问一问都没有,林景言才会这么心疼他。如果说他当时闹一闹,非常不配合的话,林景言还能毫不犹豫地狠下心来,可是就因为胡定暄太配合了,所以他才会那么不忍心。
“我带你去吃饭吧,先别急着回家了。”林景言自己开车出来的,他怕胡定暄一下子放了那么多血会受不住,毕竟还是个孩子,身体肯定比不上成年人好。
事实上,胡定暄刚刚猛地站起来的时候,脑袋还真的有点昏,好像眩晕了一下,不过他并没有做声。
吃货饭后,林景言把胡定暄送到家门口才回去。
拿着手里的血液样本,林景言回到林宅,他把血液倒出来一些,融进开水里,看了一眼后,抬起头毫不犹豫地喝掉了。
自从他第一次遇见胡定卿起,就发现了她的不同寻常,后来他暗暗观察,又意外认识胡定暄,在他身上也闻到了那种特殊的味道,知道他们两个是双生子之后,更是不觉得奇怪。
而现在他终于找到机会,取到了一些血样,林景言把血放在他鼻子前面轻轻嗅了嗅,从里面传来一股好闻的味道,果真没有断定错。
林景言自来就有宿疾,打从出生起身体就一直不好,吃过很多药方,换过很多大夫,可是这病就是没有治好过。他外表看起来似乎与平常人也没有什么不同,但是身体内里真的是虚的,要治这病一直都是希望渺茫,这么多年来,他都快放弃,却没想到事情突然出现转机。
林景言不知道是否胡定暄的血里面真的有他身体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接近这东西,他身体就会舒服很多,仿佛积压在胸口多年的沉珂,退散了一些,百试白灵。
林景言的身体健康是有专门的大夫负责的,他把剩下的血交给李叔,让大夫拿去看看,看是否可以放进他常吃的药里去。
而胡定暄却绝对想不到,对方要了他的血,是要去做药引子,治病的。
******
胡定暄就读的学校是北京城里一所有名的大学,以理工科为主,里面的教学系统非常的西化,以及先进开明。他们的话剧社也办的很好,每一两个月都有新剧出来,这里面的票是对外出售的,很多社会上的青年男女都爱去看,胡定暄手里也有几张票,就给了胡定卿,正好刘小玲爱这些东西。
星期六下午,两人一起结伴去话剧社,胡定以前来过这里,倒不是很陌生,没有她哥领着也能找到路,虽然是礼拜,校园里的人却不少,男男女女穿梭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胡定卿随便拉住一个同学,问了一下大概的方向,就拉着刘小玲去了。
学校的舞台很大,可以容纳近千人,今天的新剧有很多人来看,所以她们两个小女生也并不醒目,找到票上的位置坐上去。节目还没有开始,很多人都在叽叽咋咋聊天。
刘小玲自然也闲不住,一边四处张望,嘴里还不往说话:“卿卿,你说这里的学生怎能这么摩登呢,会读书会玩,现在连话剧也会自己编了,真实太全才了,我都羡慕了,想去读个大学玩玩。”
胡定卿却不买她的账,笑话道:“我记得上学的时候,你的数学课经常不及格,想要上大学,恐怕有点玄乎,”说完还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
刘小玲扭了扭身子,脸上气鼓鼓的,不满地道:“哎呀,卿卿,哪有你这么说人家的,你可真坏!”边说还还不依不饶地揪着她的衣服。
胡定卿抿着唇,终于不再逗她,只是投降说道:“好了好了,不说你了,你看,话剧快要开始了,别说话了。”
刘小玲往先往舞台上一瞄,果然什么都准备好了,有几个人正在拉幕帘,准备开场呢。再一看四周,瞬间也安静了不少,于是两人连忙摆好姿势,端正地坐好,准备看表演。
节目一开始,四周的灯光全部熄灭了,漆黑一片,只有舞台上是亮堂堂的,聚集了灯光和千人的目光。
这部作品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
一个女人温柔似水,小家碧玉,另一个女人热情如火,不拘一格。性格囧然不同的两个女人,先后爱上了同一个男人,男人先娶了温柔的那个为妻,可是几年过后,温柔的女人已然变成了一位被生活磨搓得不堪的妇人,不复当初的娇羞俏丽,两人的爱情也渐渐平淡,变得索然无味。然而有一天,男人出门坐电车的时候,在车上邂逅了那位热烈如火的女子,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充满活力。几乎一下子就燃起了男人蠢蠢欲动的心,之后两人顺利成章地发生了关系。
故事的最后,男人同她老婆离了婚,和那个热情的女人在一起了,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而戏剧性的一幕却发生了,在几年后的某年某日里,男人又一次乘坐电车,居然遇见了当初那个温柔可爱,和最初的时候一模一样的俏丽女子,他的前妻。她忧郁可怜地站在那里,仿佛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男人看呆了!
故事的最后,旁边有这样一段独白: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要得到还没有得到的东西是最美妙的,已经得到的东西永远都是有缺陷的。最后,失去追悔莫极。人的心里就是这样,得到后早已经忘记当初奋力拼搏的艰辛。
故事结束了,所有人均站起身来,热烈地鼓掌,大声喝彩!刘小玲也被感动的不行,一个劲儿的偷偷抹眼泪,最后舞台上的人出来谢幕,胡定卿看见她把手掌心都拍红了,可见是非常喜欢的。
演话剧的两个女生长的都很漂亮,男生也很英俊,刘小玲一直说要去后台看他们,胡定卿也同意了。
和想象中的一样,舞台后面也挤满了围观的观众,他们带着鲜花和礼物,都期待和演员们亲密接触,问候一声。
这里的学生也非常可爱,一点架子也没有,一脸笑容地出来给观众鞠躬打招呼问好,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再离开的。
最后,胡定卿她们两人才意犹未尽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