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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本章,前文后缀,后文铺垫,重点章!(1 / 1)

我呢?名字是叫做什么,已经是不记得了。

我只知道的是,在我年纪轻轻的时候,因为自己的一次贪玩,所以外出了。

但是,我可是一条龙。

那么,作为一条龙,我们有着什么呢?

首先,我们有着强大的能量。

而我们高贵的龙族,所拥有的强大能量,究竟是什么呢?

能量,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强大,能吞云吐雾,能崩天,能裂地,那是不可能的。

想想吧,若是能量真能崩天烈地,那在我们龙族存在时,以及龙族存在之前的那许多强悍种族存在,就不会彼此有对头吗?

若是如此,其它复杂的,尚且不说,光说能崩天烈地的能量吧,简单点说,若是有什么种族,能做到崩天烈地,那么,天地就不会被打坏了吗?

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住哪?

住在虚空中行吗?

或者天地崩裂后,宇宙总是又能诞生新的星球?

别逗了,那可能吗?!

就算有别的星球可以住,但如果能崩天烈地,破坏大气层和大地,那宇宙间的星球,有几个经得起我们这些能量强大的种族折腾的?!

所以,我们的能量级别程度,是被人给夸大了的!

不过,虽然不能做到崩天烈地,但却又确确实实的有着些许独特能量。

就我们所使用的能量方式,主要的,有两种。

第一种,是物质能量,而这种物质能量,也就是我们靠我们的身体,所能够做到的程度。

比如,巅峰状态下的我,能做到将一块二十米方圆的石头,一尾巴将它崩飞五米远,不过那样做的结果,就是我的尾巴上,那漂亮的龙鳞,会在力的相互作用力下,皮开肉绽!

然后呢,然后就需要一些特异的草药,而且是专治跌打损伤的草药,还是需要那种堆积如小山那么多的草药,将它们分成许多份,日复一日的外敷,别人伤筋动骨一百天,而我作为龙族中优秀的一员,若是伤筋动骨,那就需要一千日,你们信吗?

呵呵,一千日那是我初次使用甩尾崩飞巨石五米远时的时间,如今,身在贪狼星的我,所需要的时间,自然要不了一千日那么多,不过,却需要整整十天的时间!

这还是我因为生活得太久了后,日子过得无聊时,日复一日的练习下,不断尝试着让自身的筋骨愈合,凝练筋皮,最终才做到让筋骨皮肉达到那种能快速复原的结果。

不过,时间少了那么多,也会有代价!

做到让筋骨皮肉,能痊愈的代价就是,疼痛感会大大的增加,因为自身需要筋骨皮肉运动嘛,而且还是出血了还要动,找对了方法,固然可以,但是那种疼痛感吗?

怎么说呢?若是一千日疼痛感的疼痛程度等级是一级,那么,十天痊愈的疼痛程度等级,就是十三级!

注意,疼痛感的感觉,并不是二级就是一级的两倍,而是二级疼痛程度是一级疼痛程度的两倍,想想吧,疼痛程度,若是翻倍,那疼痛感的感觉,会是翻倍那么简单吗?

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一个能举起一百斤重重物然后坚持五分钟的人,和一个能举起五十斤重物并坚持五分钟的人,前者的力气,难道才是后者的两倍?

不能吧?!

所以,想想吧,疼痛程度是十多倍!

而我第一次崩飞巨石之时,那一级的疼痛程度,就让俺这帅气的小龙,整整昏迷了一天一夜,若是当时的我,没有同族之人为我制作草药来止血,或许我会在昏迷的过程中,直接血流尽,然后,就没有我的未来,没有我的然后了吧?!

而当我能做到强行运用筋皮血肉,能做到让那些筋肉在受伤后,在草药的外敷下,做到轻微的运动,然后复原时,可见那种疼痛程度,究竟会高达多少呢?

在我能做到充分的运转皮肉时,是自己成年后,那一次我坚持了十天,在坚持下来后,就昏迷了过去,然后我兄弟项志鸥,在我陷入休克时,将我救醒了!

说起我的兄弟项志鸥吗?

呵呵,比起他来,我可就差远了!

首先,他是我的大哥,我们的父母,在我省事前,就已经不在了,而我作为小弟,就是被他拉扯大的!

我大哥的物质能量等级,比起我而言,可就高多了,他能做到将二十米大的石块崩飞十米远而面不改色皮肉不裂!

崩飞石块的绝技,就是他教会我的!

但是,但是我的大哥项志鸥,他爱上了一个人族少女,而那个人族少女,只有区区几十年的寿命!

最后,我的大哥项志鸥为了那个人族少女能再有一个新的人生,决意舍弃自己的一身修为,以龙血中所潜藏的物质能量和精神能量结合在一起,保住了那人族少女和他自己的精魂,若是不舍弃龙躯转世为人,他又如何与那女子相爱?所以,他自己就凭借那强大的龙血效力下,一次又一次的转世轮回,他离开时,曾经和我说过。

“小弟,你已经成熟了,且等大哥三世,三世后,咱们再行团聚!记住了,我的命格,已经注定,三世以内,无论哪一世,我世世都会叫做项志鸥!”

大哥的前两世,我并未去管,但等到他第三世时,意外出现了,在我将大哥残留的精神能量转还给他时,他的精神能量中,所残留的内丹,也就是他后来名为欧祥所得到的那个,被他命名为彩色石头的东西,不知怎么的,就吸收了一点黑色的东西!

本来他经历三世轮回,在他有了人的身体,又有他自己的龙躯时,是能做到在人体和龙体之间变化的,结果吗?

结果却不知咋的,那彩色石头在吸收了那黑色东西后,带着他穿越去了异时空!

好在当时的我,反应还算不慢,在他原先的那颗内丹,破开时空裂缝,且在时空裂缝即将闭合前,带着他所爱的那个女子,成功的穿越了过去!

结果,就是我失去了大哥的踪影,而那个女子,则是因为精魂耗尽,需要重新生长,所以我就引动了大哥所留下最后一滴龙血,然后就让那女子在时空裂缝下,变作了婴儿模样,然后将她留在了一个名为德玛城的地方,直到见到有一对夫妇将她带走,我才悄悄离去!

其实,也不是我不想照顾大嫂,但是我和大哥,是兄弟,作为龙族的我们之间,自然是有着心灵感应,我能感觉得到,若是我守护在大嫂身边,在大哥恢复一小半自己的精神力前,我和大哥间的感应,就会让弱小的大哥和我产生排斥感,那样的结果,就是他在接近我的一定范围内,就会本能的离开我所在之地!

而大哥和大嫂,则是注定的三世缘,所以若是只有大嫂在,那么大哥在找到大嫂后,很可能就会加速前世记忆的觉醒!

也是如此,我才既担心又不得不离开了大嫂!

不过,为了大嫂的安全,我特意选了德玛城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相信四十年内,大嫂是不会出什么结婚嫁人之事吧?!

不过大嫂命中注定了,别人长两岁,她只能长一岁,所以,我曾暗中用迷信的方式告诉过那对年轻无子的夫妇,那封很是‘迷信’的书信中,我曾告诉过她们,嫂子三十岁前,不宜让她露面,不然会有血光之灾!至于他们会怎么去想办法,那就不关我的事了!不过想来嫂子三十岁时,也就是十五岁的样子,小孩子嘛,十五岁和十岁,就算有差别,相信其他人也能理解吧?!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等到大哥和大嫂一相遇,那么大哥必将际遇转变也!

那么,我还是先去探探这贪狼星,好好玩玩吧,相信到了合适之时,那个陪伴了我千二百年的大哥,必将有所成长吧!

大哥,你照顾了我一千年,剩下的两百年里,你曾测试过自己的身体以及能量状况,确定要三世后才能取得效果下,你就去陪了大嫂!

那么,你到达这贪狼星的这一世,我来照顾你!

······

哎,记忆太多了,一时半会儿的,也回想不全了!

管它呢,就不想了吧!

先睡一觉吧!

等等,前面是谁?

是谁出现在了这黄泉路?而且还在白玉蜘蛛的领地里?

再一次的等等,我先感应一下,那人,可不就是大嫂吗?

他旁边那个小白脸是谁?竟敢跟我大哥抢大嫂?

我这就去试试他的斤两!

咦,他也有精神力,竟然还察觉到了我,而且还比起我因为穿越时空,精神力下降后的一级还强大,唔,再次感觉下,额,他是二十级!

额,好像精神波动,跟大哥的精神波动,一模一样!

呵呵,想来就是大哥了吧?

嘿嘿,这一次,我答应他离开时向他承诺的,照顾他三世的承诺,已经结束了吧?

嘎嘎,这里是贪狼星,不能算是他这第三世未曾完结的承诺上面吧,应该算得上是异时空了吧?!

那么,这一次,我就装作不认识他!

大哥轮流做,这次换我来!吼吼!

哇,他来了,他朝着这黄泉路深处来了,我该怎么面对他呢?直接承认是他的小弟?唔,不要,说好做他大哥的!

嗯,大哥很聪明,怎么做他的大哥占他便宜呢?唔,少说话,多听他说,然后在他说的话前提上,顺着他的话说,然后假装啥都不知道!

耶,这样就应该能蒙混过关吧?

管它呢,他来了,来了,我等他,潜下水去等他吧!

我潜!

······

看到这里,大家还会觉得我这不说话的龙傻吗?嘿嘿,至于我先前和大哥如今名为欧祥时,在凯迪城外山头上说的那些话,是在是知道大哥凭借那强大的精神力,能够听见的!为了做欧祥的大哥,我可是动了很多脑筋的哦!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为了大哥能尽快恢复巅峰,能恢复龙身,并在龙身和人身之间转变,我可是耗费了许多脑筋的,虽然这些都是大哥教过的!

大哥曾经唱过一首歌,一首别人唱的歌,而我,则最喜欢那其中的两句好歌词!

“岁月无情仍愿意,为你闯开新故事!······,世上无情人在变,义气本色不太易!”

而我为了大哥,也能做到这句歌词所说的内容!

大哥,期待你能早点回归,你说过,在我第一千五百岁的时候,就不叫我那个如今我也不记得的小名了,但我可就决定不等那么久了!

既然你如今叫做欧祥,那我就叫做欧志哥好了!

我最不太会说,但活了这么久,许多的道理我也懂,就让我跟在你的身边吧!

让我能在你醒来后,能让我们再续前尘兄弟缘!让那些被我们都淡忘了的记忆,用新的故事来,填充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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