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是哪里出了事,死了那么多人,啧啧,你是没见,那河水都给染红了,吓人啊!”
“这年头,真是不太平,前儿还说什么天下升平,今儿就发现这么多死人,这些当官的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说不定是江湖仇杀,那些江湖人士哪个不是无风三尺浪的,不是今儿杀那个,就是明儿杀这个,咱们这些老百姓还是躲远点儿好,免得哪一日轮到自己头上,真真是无妄之灾。”
三天前,顺着河流飘下一缕鲜红,然后,一具具尸体顺流而下,当时正有不少人在河边儿洗衣服,看到了免不了是一场惊叫慌乱,之后就是报官,官府派了人打捞尸体,不下百余具的尸体最先还是平铺着放置,后来便堆积成了小山,最后清点总数,男女老少,足有五百余,让人惊骇不已。
当地还从未有过如此大的命案,一时间人心惶惶,看那些人服饰分明,并不是临近村落的人,便多有猜测此为江湖人士所为,保不定是灭了哪个家族,连歌舞伎都不放过,实在是狠辣。
县城内也多有风言风语的,街头巷议多半都是说江湖人士如何如何的,江湖上那几个值得称道的人物这会儿也成了说书先生的热议,不少人都挤到茶楼去听,倒是让县城有了一种别样的热闹。
“这是什么案子嘛,分明就是为难人,那些个江湖人哪里是咱们这样的人能够抓得着的?”人命案从来不等同于一般的案子,便是真的是江湖仇杀,也要说个三四五六,更何况死了这么多人,根本无法遮掩,被责令逮捕人犯的孙捕头不由犯了难。
那些歌舞伎一看便是富贵人家养的,并不是外面的人,不好查找源头,便是顺着河水往上,只是一座山罢了,山里倒是有人家,却是琉璃山庄,谁敢去查?
这琉璃山庄在这方圆百里,可是极为出名的,关于琉璃山庄的主人,更是众说纷纭,都说是前朝皇室后裔,聚集了一朝的财富,却不愿意争夺皇位,复辟前朝,于是建造了这么一个庄子隐居,平时也很少跟外人打交道。
朝廷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对琉璃山庄占了偌大的一座山不闻不问,结果就是山庄自给自足,俨然一个世外桃源。
山庄里的下人据说都是孤儿出身,但进去之后的待遇很好。附近有些养不起孩子的人家为了能让自家的孩子进入山庄,会让孩子冒充孤儿,这样的事一时成风,后来之所以淡下去了,则是因为那让自己孩子冒充孤儿的人家真的自取了死路,有人说是琉璃山庄做的,为的就是让那“孤儿”名副其实。这样一来,只要是不想找死的,都绝了冒充的念头。
也因为有这样的传闻,所以琉璃山庄主人也被人看做是亦正亦邪之人,大约是因为他势力大的关系,倒也没有什么人打着“除魔卫道”的口号征讨,当然,还因为另一个原因,这位琉璃山庄主人很喜欢提携后辈,人缘不错。
江湖不如朝堂的地方便是更新换代太快,今天还是某某大侠如何如何,明日便可能是某某少侠如何如何,这其中,武功真正好的也有,一代代传承下来,也有靠着家世取胜的。
练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想要练好武功,哪怕不是什么绝世武功,除了根骨好,要勤奋之外,还需要不少的辅助,比如有个好师傅,又或者是有什么药材帮助,最重要的还是钱财。
穷文富武,练武的人倒是能够十年不辍的努力,可这十年总不能不吃不喝吧,再加上那些改善体质的药材什么的,少不了用钱的地方,若是祖辈积攒不下钱财,一般人维持生计都来不及,哪个去习武?武功和钱财,两者很多时候不易兼顾,于是,遇到一个好的前辈,得到些许帮助,显然更加值得称道。
琉璃山庄主人便是这样的一个好前辈,至少凡是他提携过,指点过,帮助过的,都在江湖上有着不错的名声,有些还在朝堂上有了一席之地。如此一来,虽不如教书人的杏林满天下,却也算是相识遍江湖了,这样的人脉多年积累下来,还是很值得一观的。
朝廷对琉璃山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江湖上更是无人敢招惹,这样的一个庄子,即便是知道里面可能有些藏污纳垢,可能有些不法之事,但是谁敢去查?
“以前不说了,这回,大约是不太一样。”沉吟着,新来的张捕头说道。
张捕头二十来岁的年纪,能够当上捕头还有些说道,因为他的姐姐是县官大人的第三房小妾,颇为受宠,他也得了县官大人的青眼,在另一位陈捕头病休的时候直接顶了上来。明面上大家都对此没有什么不妥,多少也要夸赞两句年少有为,私底下,衙门里的人对此都是撇嘴,裙带关系么,谁让自家没有个受宠的姐姐呢?
“怎么不一样?”对张捕头很不服气的韶志斜着眼问,他也算是资历老的了,本来陈捕头病休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有机会了,没有少讨好县官,结果猛地来了这么一位,回头再去想自己那会儿的洋洋得意,怎么都像是脸上挨了一个巴掌似的,若不是为了这碗饭,还真忍不下这口气。
张捕头倒是没计较韶志的口气,面色依旧沉稳,道:“其中的一人我仿佛见过,应该是琉璃山庄里的管事,仔细看看他们的服饰,歌舞伎的钗环都未曾被摸走,必然不是为了钱财,若是为了复仇,也不会连三四岁的小孩儿都不放过,那么便只有江湖仇杀了,灭门是肯定的,但附近哪里有这样大的世家被灭了,怕是……”
后面的话不用再说,聪明点儿的都懂了,河流的上头是琉璃山庄,这死的人中间又有琉璃山庄的人,那么,必然是琉璃山庄被灭门了。
孙捕头倒吸一口冷气,他一直不敢往这上头想,毕竟,琉璃山庄那样大的权势,连县官都要让三分的,如此被灭了,那,下此黑手的人该是何等的权势啊?
抱怨归抱怨,事到临头,也唯有叹气一声,该做什么做什么,“先不说了,去看看再说,若是真的,报上去,也不碍咱们什么事。”
两个捕头商议定了,也就没有旁人什么事了,叫上几个人便一起去了,韶志推说家里有事,便先回了。众人都知道他家中有一个幼女无人照顾,看情面上也不与他计较许多,可看他如此大大咧咧,把别人的好意当做理所当然,还是有两个面露不忿。
“什么人嘛这是,天天都这样,倒是清闲,明儿我家中也有事,我也先走。”
“罢了,别太计较,他便是这样性子,更何况他家中也是真的有事,大男人带个孩子也不容易。”张捕头无奈地说着,拍着身边人的肩膀宽慰,无形中得了不少好感。
韶志家住得离县衙颇近,这也为他晚出早归提供了便利条件,偶尔迟个到或者是回家歇歇脚什么的,只要不被逮到,有人遮掩也就过去了,这么近的距离,若是真的偶然有个急事,赶到也极为方便,不会真的误什么大事,再加上他也不是特别不会做人,偶尔也会请客喝酒什么的,虽然为人说不上多么宽和,人缘儿却也能够过得去。
仗势欺人,又是欺软怕硬,胆小皮赖,却又有点儿大男子主义,韶志这人说不上有什么大毛病,单看皮相也算英俊,就是常年透着点儿烂泥扶不上墙的感觉,再加上个酒色爱好,相由心生,这人便显得猥琐了一节,让人看不上眼了。
妻子去世三年,他没有再娶继室,嘴里说的是怕后娘对孩子不好,其实只是没人愿意带着嫁妆嫁给他罢了,只看看他前妻的嫁妆被他陆续给了烟雨楼的天香,便知道这人不是个能够好生过日子的,但凡是陪得起嫁妆的,哪个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贴补这样一个不上进的。
“开门开门,给你老子开门!”
木门被拍得“咚咚”作响,韶志有点儿不耐烦,眉头皱着,想着怎么让张捕头丢一次面子才好。
“来了来了,爹爹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门打开了,眉清目秀的小女孩儿一脸笑容地迎接自家爹爹,韶志对旁的女人不怎么上心,对前妻也是一般,唯独对这个女儿还算疼爱,一把抱起女儿,悠了个圈儿,听得女儿银铃一样的笑声,心情也好些了,脸上带了笑,故意问:“韵儿不喜欢爹爹回来早?”
“怎么会不喜欢呐,韵儿最喜欢爹爹了!”童声稚语朗朗说来,七岁的小女孩儿脸带欢颜地把自家爹爹拉到桌前坐下,“今天韵儿自己做了一道菜,就等着爹爹回来吃呐!”
韶韵四岁就没了娘,都说没娘的孩子像根草,若不是韶韵非一般儿童,怕是也会觉得自己跟小草一样没人理会,扔到墙角,长好了是应该,长不好叫活该。
韶志到底不是一个会疼人的,自家那个千好万好,会识字会绣花的娘亲都得不到多少喜爱,韶韵这个小女孩儿更不用说了,只是托隔壁的石婆婆多加照料,托了人照料,又舍不得银子,若不是韶韵懂得扮乖讨好,就算是长成了,怕也是个歪苗子。
这些年下来,随着逐渐长大,能做的事情也就多了,韶韵最先学会的便是让自家爹爹多喜欢自己一点儿,所谓的父慈女孝,怎么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流着一样的血只是基础,亲不亲还要看关系到不到。
对这一点,多活了一辈子的韶韵最清楚不过了,看着自家爹爹一副心疼的表情拉着自己的手,看上面故意弄出来的小小口子,韶韵甜甜一笑:“没关系的,韵儿想给爹爹做好吃的,只要爹爹喜欢就好!”
听着女儿的甜言蜜语,韶志打心眼儿里熨帖,完全把跟张捕头那点儿不对付抛到了脑后,专心等着品评自家女儿的手艺,已经打定了主意,不管好不好吃,都要全吃完。